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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商局多措并举强化农村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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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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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农村市场秩序持续好转,濉溪县工商局采取多项举措强化农村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确保农村市场消费安全。 一是加大宣传造氛围。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利用新闻媒介等手段,积极宣传法律法规和农村市场监管成效,曝光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农村市场监管环境;开展监管执法下乡、消费维权进农村和消费教育进校园等活动,加大农村消费指导力度,帮助农牧民消费者增强识假辨假和消费维权能力;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信息情况互通共享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营造了良好的农村市场监管氛围。今年以来,全局开展了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等宣传咨询集中活动15次,散发宣传材料2万余份。 二是红盾护农保生产。结合农时季节,着重抓好种子、化肥、农药、农业机械及零配件、农用薄膜等重点农业生产资料的市场监管,深入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保夏播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等坑农害农行为,确保农业生产顺利进行。全局共出动执法人员980人次,检查农资经营户490户,抽检化肥等农资商品8组,依法取缔无照经营农资3户,查处农资违法案件2件,案值2.45多万元。 三是农村食品保安全。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批发企业和农村小食品店、小摊点、小作坊等为重点监管对象,突出抓好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类、蔬菜、禽蛋、奶制品、副食品、烟、酒、酱油、食醋、食用盐、糕点等农民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品种的整治,查处经销不合格食品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确保农村食品消费安全。全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120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2880户次,快速检测各类食品150个批次, 查获注水肉(加色肉)65公斤、三无及过期食品154公斤、饮料120瓶,没收商标侵权商品60件、非法小广告450份,取缔无照、超范围经营14户,查处制销假冒伪劣食品案件21起,案值16.98万元。 四是下乡家电保质量。针对农村配送、送货下乡和农村集市等特点,切实加大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手机、汽车摩托车等“家电、汽摩车下乡”商品的检查和监管力度,重点检查其来源是否合法、标识是否齐全、质量是否合格、经营行为是否规范、售后服务义务是否得到切实履行,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和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确保老百姓买到货真价实的“下乡家电”。 全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465人/次,检查经营主体849户/次,对15家没有达到规范要求的销售网点责令其限期整改,对38家关闭停业、重复备案、录入信息不及时、长期销售量过低或无销售、没有实行代垫直补的网点报经商务部门取消其备案销售网点资格,查处家电下乡违法案件9起,案值20多万元。 五是维权渠道保畅通。加大农村12315网络和“一会一站”建设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维权工作,实现农民消费者申诉举报快速受理、快速处理、快速反馈,切实把消费纠纷和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强对涉农消费咨询申诉举报信息的汇总分析,即时掌握农村市场动态信息,及时进行消费引导,促进和扩大农村消费需求。全局共发布不合格商品警示信息15条,受理咨询172件、申诉9件,接到举报16件,结处率达100%,为农民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万多元。 六是监管长效保平安。进一步完善农村市场主体准入、商品质量监管、日常巡查等监管制度,健全农村市场监管执法体系;引导农村商品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查验、进销货台账、不合格商品退市、商品质量承诺等自律制度,健全农村商品经营者自律体系;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健全农村市场社会监督体系;强化节日期间、春耕、夏播等农忙季节农村市场重大事故的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健全农村市场监管应急处置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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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商局 赵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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