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变更登记

一、变更登记条件
  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动的都必须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二、变更登记程序
  1、企业领取或从企业登记网站下载变更登记表格并按要求填写;
  2、由审查受理员审查受理;
  3、经核准员审核,符合条件的,10个工作日内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不符合规定的,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
三、变更登记注意事项
  办理企业变更登记,应注意以下几点:
  1、公司变更名称的,企业应事先办理企业名称核准登记;
  2、变更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的,如果经营行业或项目涉及审批的,还应提交行业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者许可证;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还需提交新的验资报告;
  3、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应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至少3次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担保情况的说明;
  4、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及公司股东名录。
四、变更登记工作标准  
  1、企业申请变更登记,登记机关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施行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予以登记;
  2、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审查受理人员应审查其提交的文件、证件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由核准员审核,在10个工作日内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不符合条件的,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