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源单位工商信用等级公示
根据《2010年安徽省治超工作实施方案》(皖交路(2010)155号)及淮政办[2010]53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将已注册登记的货源单位建立信用等级分类,现公示如下。
二○一○年六月十二日